相关问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意见》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
医疗事故新生儿死亡赔偿标准: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的几点意见》第29条,死亡赔偿金根据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是,60岁以上的人,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75岁以上的人,按5年计算。根据这条规定,只有60岁以上的限制,新生儿必须按照成人标准赔偿。 1、医疗费赔偿金额=发生医疗费(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预期医疗费。 2、错误劳动费赔偿金额=错误劳动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错误劳动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员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新生儿死亡赔偿标准。 4、看护费赔偿金额=看护天数×看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员工年平均工资。 5、残疾生活补助费赔偿=残疾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伤残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用具费用。 7、葬礼费用赔偿金额=市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者的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者的人数×当地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数。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需要的交通费单据金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员工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因工死亡的可以得到大约50-60万的赔偿,父年满60,母年满55且无生活来源的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二老去世,有子女的也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其年满18周岁。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8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1,257人已浏览
2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