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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可异地办理身份证的人包括: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
户口所在地法库,可以在调兵山办理身份证。甚至可以在全省任一派出所办理。到2017年7月可以全国办理。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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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天津不是青海的异地受理身份证“一对一”试点省、市之一,当事人的身份证,应凭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去对应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补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1,2015年7月1日,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建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加载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逐步向社会各部门提供核查服务;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工作。 2,2016年7月1日,在10省、市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 3,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根据公安部2015年11月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目前,吉林、河北、广东、青海、贵州等多地出台新政,明确可在全省内或省内试点地区异地办理身份证;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也顺利进行。按照公安部明确的时间表,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因此,如果属于上述异地办理身份证的试点城市可以异地办理,否则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目前来说,还不可以:2016年7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四川省补领、换领身份证的省市为天津、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吉林、山东等11个。补领、换领身份证的条件: 1、凡是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人员,均可在以上网点办理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 2、川籍居民在上述11个外省市申请身份证异地受理时,具体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及申办流程以当地公安机关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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