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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社会保险费未足额缴纳的部分,你可以要求单位向社保中心补缴您的社会保险费,只能补缴而不是补偿。 2、虽然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三项规定,...
如果单位未给您足额上保的话,您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者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对您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话您可以向劳动纠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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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有足额缴纳员工社保,那么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并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支付一定赔偿,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反映,要求公司为你补缴从你入职到离职期间的社保。公司如何为员工缴纳社保: 1、先在企业的所在辖区开立企业社保帐户 2、将企业内已参保的员工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帐户 3、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明细单上包括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等) 4、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这是到企业开户银行办理) 5、以后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表由于各地的开立企业社保帐户所需资料不一样及办理增加员工社保手续也不一样,政策也经常调整,所以具体所需资料应按所在辖区社保规定办理。
你好,其实我并不太经常做劳动类案件,就你咨询的情况解答如下;一可以要求单位补缴14年的社保,至于是否能够补交成,还与当地的社保机构的操作规定有关!至于单位所言的"干多久都与单位无任何关系"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相关劳动方面法律规定你们与行政单位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虽然没签书面合同)补偿的标准为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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