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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外国一方当事人能够在中国参加诉讼,可以不用委托代理人,自己直接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但本人也要参加诉讼:如该外国人不能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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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案件起诉至我国法院的,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起诉离婚的,应当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 一般都不专程赶到国内参加诉讼, 大多委托 1~2 个代理人代为离婚诉讼。 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当事人本人书写的授权委托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从我国领域外 寄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所以,在立案、审理时都应对授权委托书的合法性进行细致审查。 需要注意到的是, 涉外离婚诉讼的流程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可以 是特别授权代理。 庭审时, 普通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即使委托了代理人, 一般仍应到庭参加诉 讼;而涉外离婚案件中在国外的当事人如已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其本人可以不到庭。
1、如外国一方当事人能够在中国参加诉讼,可以不用委托代理人,自己直接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但本人也要参加诉讼:如该外国人不能在中国参加诉讼,他应当在中国聘请委托代理人,其授权方式应为特别授权,其委托代理手续及相关资料应当在本国公证机构进行公证,然后再到中国驻当地的使领馆进行认证。 2、如果外国一方是原告在中国起诉离婚的,应在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如中国一方作为原告在中国起诉离婚,如外国一方在中国有固定住所,可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外国一方居住在国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应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对这种情况,中国一方当事人可在自己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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