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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因为妻子不能生育而导致离婚的,关于赔偿问题,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如果男方不给予女方赔偿也是合理的,没有法律规定会让男方强制性的赔偿。依...
你涉及到的,是再婚再生育政策。对再婚夫妻再生育政策由《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授权于各省市(自治区)人大及常委会制订。你可查阅你省经修订后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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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不愿生育丈夫可要求离婚。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当判决准予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符合国家和地方计生政策规定的,可以再婚后再次生育子女,各地规定不一样,以当事人本地计生政策为准。以河南省计生政策为例: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就可以申请再次生育子女。规定要求再生育的夫妻,应当向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取得生育证。《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十五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 (一)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 (二)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第十六条夫妻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要求再生育的夫妻,应当向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报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生育的,发给生育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生育证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免费发放。
妻子明确表示不愿生育丈夫能起诉离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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