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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们尚未办理结婚证,该房屋属于婚前财产。 2、签订协议约定该房产归属,确实会影响双方感情。 3、如果你既不想让女友不满又想让父母放心,那...
起诉离婚吧,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处于保护未成年人和妇女的原则,你只要有证据证明能够证明你有能力抚养孩子,我想孩子方面不是问题。但不能剥夺其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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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男女双方结婚,男方买房子女方装修的情况越来越多,但到双方感情破裂要离婚时,对于房产的分配以及装修款的分配是一个大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一般情况下该套商品房所有权属于男方,女方用个人财产进行装修话,女方无权要求对其房屋进行分割,而男方归还装修费用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因女方用婚前个人的财产对其房屋进行的装修,是以双方结婚后长期使用该房屋为目的的,对该房屋的装修是一种添附行为。该房屋因为装修而增值,男方作为房屋的所有人,因女方的装修而获利,已实际占有了出资装修部分的所有权。在双方离婚后,女方因不能继续使用该房屋而遭受损失,男方对装修费用适当返回是理所当然的。 对其二人其他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最好考虑女方的付出可以多补偿一些。如果遇到这种婚前一方出资装修房屋、另一方出资买房的情况,建议双方最好在婚前事先约定房屋归双方共同所有,并登记在双方名下,避免将来造成类似的困扰和纷争。
男方买房女方装修离婚,如果是婚后买的房子,并且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那么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房屋的,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如果夫妻双方婚内有财产协议对房子的归属进行了约定的,按照约定。
2007年阴历九月,女方的母亲发生车祸。在车祸前,女方的母亲和女方的舅舅购买一套商品房,女方母亲已付11万,由于女方18岁,不能写她的名字,写的是女方舅舅的名字。房本和合同都是女方舅舅的名字。我三弟和女方订婚时为了同情可怜,想给女方一个家(父母亲在女方8岁就离婚了),才和女方订婚,当时我三弟才17岁,订婚以后我们和女方一起到房管局交了13万,但收据写的是女方的名字,他舅舅当时还表示与房子再无关系,是女方和我三弟的共同财产。现在我丈夫和我二弟在这套商品房做买卖,前2年没要房租,现在女方起诉我们霸占房子,还要房租,我们自己的家为啥出房租,不承认我们给交房钱,而是嫁妆,起诉状没有写她的名字而是他舅舅的名字,也没写我三弟的名字和我父亲的名字,而是写的我丈夫,我二弟的还有我母亲,我们该怎么办?请你们给我一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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