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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程序 (一)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
双方事故处理及保险索赔程序 一、报案。1、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2、如第三方损失为道路设施或者第三方损失为车辆,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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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交警部门首先进行现场处置,然后按下列程序处理交通事故: 1、现场调查 2、检验鉴定 3、事故认定 4、复核。一、现场勘查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二、责任认定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举行听证。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4、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三、处罚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对责任当事人作出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5、完善处罚的相关手续。6、执行处罚。四、赔偿调解1、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2、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进行赔偿调解。调解次数最多为二次。3、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4、调解未成功的,必须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程序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我想你关注的点应该是赔偿的问题,而不是这些程序问题。关于到底如何赔偿,以及赔偿多少合适,对方的具体情况是什么样子的,适合和解吗?到底哪些情况适合和解,哪些情况不适合和解,什么时候和解最好!相关问题的详细解答,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 事故是发生在江苏-泰州吗?有没有报警?你所陈述的责任划分情况是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所写的吗?是什么户口?具体是什么车辆发生的事故,能不能具体描述一下事故发生的情形?有没有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报告?后续的治疗费用由医院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治疗证明吗?需要治疗多少次?具体的都包括哪些费用?各项医疗费用有没有相关发票的?你方想要如何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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