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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民事权利的行为主要包括三类: 1、以损害他人为主要目的行使权力 2、行使权力违反公共利益 3、以其他有违诚实信用的方式行使权力 行使民事...
滥用民事权利的行为主要包括三类: 1、以损害他人为主要目的行使权力 2、行使权力违反公共利益 3、以其他有违诚实信用的方式行使权力 行使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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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规定的民事权利:1。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财产的权利。2、债权:债权是当事人之间根据合同或法律规定产生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3、人身权:人身权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与其生命和身份的延续密不可分,没有直接财产内容。4、知识产权:又称智力成果权,是指智力成果的创造者和工商生产经营标志的所有者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总称。5、财产继承权:财产继承权是指公民依法承担死者个人遗留的合法财产的权利。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权利,是指在按公司法注册的企业中,企业财产的一个或多个权益所有者拥有哪些权利和按什么方式、程序来行使权利。相对于所有权、产权、出资人权利,股东权利是最清楚、明确的权利。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一、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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