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国家赔偿属于民事性质的赔偿。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
法律在这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有人认为,国家赔偿属于民事责任性质的赔偿。这种制度和理论在普通法律国家更受欢迎。在普通法律国家,国家赔偿责任属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国《国家赔偿法》之所以采取概括与列举并用的方式,主要是由于当时国家赔偿制度处于初创阶段,明确列举赔偿事项,便于实际操作,而且有利于减少财政负担。但是行政赔偿的内容主要是违法行政,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法律不可能对其进行逐一的列举,而且这种方式也不利于与快速发展的社会现实情况相适应。因此,这种立法方式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我国行政赔偿范围的狭窄。因此可以改用概括式为原则、兼有列举式的模式。以概括式为原则,能把所有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造成的损害,都纳入到行政赔偿的范围之内,同时也使国家赔偿制度保持了相当的弹性,更好地规范范围不断扩大的行政赔偿活动。以上是我国行政赔偿确立于的方式
犯罪性质即案件的性质。案件本身具有的本质属性。案件的性质由实体法的内容决定,是划分案件类型的依据。凡是侵犯刑法所保护的客体的属刑事案件。侵犯民事法律保护的客体的属民事案件。侵犯行政法保护的客体的属行政案件。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国家赔偿属于民事性质的赔偿。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7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5,6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