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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行政复议审查标准如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
最新的行政复议审查标准如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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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要说行政复议的审查内容是什么的规定,注意: 1.公民法人只能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复议时,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某些规定不合法时,可以要求复议机关连同该规定一并审查. 2.只能附带审查,不能单独要求对这些规定审查. 3.只能对规章以下的进行附带审查,就是各种规定命令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不得附带审查。
关于行政复议的审查原则,一般是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对于行政复议合并审查的依据的具体情况,根据相关法律可知,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复案件的审查工作,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是指对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的审查。 第四条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对其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全面审查。 第五条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行政复议申请人提出申请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听证,或者召开行政复议庭当面进行质证,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第六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就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分别向同一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合并审查。 第七条在行政复议审查过程中有《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应当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行政复议中止审查的,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其近亲属,并抄送被申请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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