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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后房子出现问题可以找出卖人负责,如果是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如果是其他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由出卖人...
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只要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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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商 装修出了问题找谁首先,消费者应积极地和装修公司进行协商,要注意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描述所出问题,对赔偿结果要求合理,这样问题容易解决。 其次,消费者可以找有关部门。据记者了解,合肥建筑装饰协会底下的会员单位如在装修过程中出现问题,业主可向合肥装协反映,合肥装协将出面协调帮助双方解决问题。 二、消费者协会 12315,这个消费者维权号码恐怕尽人皆知。根据消费者保护法规定,在出现家装纠纷以后可以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消协的投诉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与被投诉的装修公司联系,进行情况调查和调解。 三、法律武器 如果通过各种方式双方均调解不成,消费者可以寻求法律武器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应聘请专业律师,然后向法院提交诉状,经法院立案后开庭审理。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如成功当事双方签署调解书,在法院的监督下履行各自承诺的义务,否则,法庭委托相关部门进行质量调查,根据调查报告做出最后的判决。
首先,要判断您购买的是期房还是现房,两者关于保修期还是有一定差别的。期房一般竣工后就会交付使用,开发商承诺的保修期不能低于国务院颁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也就是建筑方向其承诺的保修期。 如果是购买现房,那么房屋竣工与房屋交付肯定是过了一段时间的,房屋的保修期也随之过了一段时间,此时还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保修期是多久,但是最低也不能低于《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要求的期限。 具体到您的问题,屋面防水的保修期限不能低于三年,比如您是竣工后一年买的,那么承建单位对开发商承诺的保修期还剩四年,此时开发商承诺的保修期就不能低于四年; 如果承建单位对开发商的保修期剩余不足三年,还是要按三年计算。 您找物业协商不成,可以直接找开发商解决,如果开发商推卸责任您可以向法院起诉,前提是看清楚合同上对保修期的约定和开发商免责的约定。
房屋质量问题可能在交房时就能发现,但更多的情况是交房时很难发现,等到业主入住以后才慢慢浮出水面,不同阶段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的不同处理: 购房者认为开发商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首先购房者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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