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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恶劣情节,事故善后家属满意的(谅解书),可以争取缓刑。
人民法院保管期限20年。醉驾没有监外执行的刑罚,按《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可以缓刑,但不能监外执行。对于醉驾被判处刑罚的档案,属于有期徒刑5年以下的范畴,按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档案局《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法(2013)283号)的规定,应当保存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档案局《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法(2013)283号附件2: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期限表一、刑事诉讼档案保管期限(一)按刑期划定1、死刑、无期徒刑、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永久2、五年以上不满十五年有期徒刑的案件60年3、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案件20年
1、无罪释放是没有案底的。仅是刑事拘留,没有判处刑罚的,不算有犯罪记录。 1、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 (1)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决定; (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决定,以及交通违法罚款(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 (3)传唤(强制传唤)、继续盘问、拘留审查等行政性措施; (4)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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