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廉租房申请承诺书****:申请家庭成员已知晓我市申请廉租住房的政策,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愿意遵守国家和我市廉租住房管理相关规定,我们已如实填...
承诺书本人(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现居住 地,因申请住房保障,现做以下承诺:1、本人为申请家庭推选出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本人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什么是廉租房实物配租,以下内容你可以看看 实物配租制度是我国实行的廉住房制度中的一种,一般是指市、区人民政府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提供的,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的住房。 一般实物配租廉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一)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6年以上;家庭成员如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 (二)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一、严格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廉洁、高效、优质、安全。 二、严格遵守《苏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相关政府采购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坚决杜绝严重不良行为。 三、如违反规定,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有严重不良行为的,自愿按《苏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相关政府采购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接受相应的惩戒处理。 承诺人单位名称(法人公章):承诺人单位地址: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签字):20XX年月日
廉租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54人已浏览
1,760人已浏览
378人已浏览
1,6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