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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退休职工去世遗属补助,死亡退休职工的配偶无工作无收入的可申请可以申请。二,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遗属补助人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市上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支付。(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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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老工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死者遗属的生活困难补助费,一律以遗属户口所在地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为计算基数。其中,死者的父母和配偶每人每月按100%领取,其他按80%领取,无依无靠的遗属可按100%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原则上执行省政府规定的标准,如当地标准高于省政府标准的,可按当地标准执行。
不可以领取 1、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系依靠死者供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祖母、母、妻年满55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祖父、祖母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目前无子女或子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入来源者。 (3)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孙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岁或虽满16岁仍在上中学或职业中学的;孙子女、弟妹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目前无父母或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人来源者。 2、职工及离退休人员自幼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符合第一条(1)、(2)款条件的,可视为供养直系亲属。 3、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符合供养条件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凡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不符合供养条件,以后才符合供养条件的,不再列为供养直系亲属范围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助。遗腹于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范围,不受本条限制。
一,退休职工去世遗属补助,死亡退休职工的配偶无工作无收入的可申请可以申请。二,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遗属补助人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须注明“丧偶”); 2、证明信(证明关系及无业)(申请遗属补助人所在居委会、办事处盖章); 3、减少表原件及复印件(劳保中心提供); 4、档案(劳保中心提供); 5、填写临时申请表并报送初审后更正材料; 6、正式申报后打印正式申请表并到企业、居委会、劳保中心、办事处、社保机构盖章审批后,录入社区微机增加遗属; 7、等待领取并发放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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