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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大致流程如下所示 一、女职工怀孕后,持户口簿到街道办事处所在计生部门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二、怀孕三个月时,持《青岛市劳动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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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执行的期限是6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你的案子已经一年多没有执行回来,只要你不撤回执行申请你的权利是不会因为时间的长短而消灭的,但是长期得不到执行可能会因为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下降而更难执行,建议你最好委托律师代理你进行执行。 有法律仅对强制执行申请期限作了明确规定,对于申请后多长时间执行完毕并未规定。 两个因素决定你是否拿到执行款及拿到执行款的时间: 1、被执行人是否有财产,如果有财产或者你提供了财产线索,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在法院按照程序执行后,可以将执行财产支付给你。对方有财产是你拿到执行款的前提条件。 2、法院的办事效率。一般情况下,申请执行案件,法院先立案。立案后再将案件转到执行法官处,执行法官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传唤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不同意付款后,可能需要你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或者法院根据情况采取执行措施。 390法院强制执行微信里面的钱还债可以吗的有关解答,希望能够解除你的疑问
根据规定青岛市生育津贴审批表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1、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95号《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2、青劳社[2003]13号《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 3、青劳社[2008]25号《关于贯彻《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4、青人社发[2011]26号《关于调整青岛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计发办法的通知》 5、青人社办字【2012】6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办理条件: 1、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女职工合法生育或计划内怀孕流、引产的享受生育津贴。 2、女职工生育或流、引产出院结算后每月1-15日,由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或书面委托人)持相关材料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申领。
国家为了保护怀孕的女性,在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其中,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第六条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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