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的。夫妻双方在异地的应当共同到任意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其他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不能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不可以的,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需要在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补办。根据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在异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十条之规定: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需要在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补办。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不是,需要双发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11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475人已浏览
2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