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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首先由交警出具意外职责认定书区分职责承受,你们能够根据意外认定书以另一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有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另...
交通意外患者的医疗费由意外两方按照职责比例承受赔偿义务。如果肇事方是机动车,由肇事方在交强险限额内承受全部的赔偿职责,超出强险限额部分,由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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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患者的医疗费由意外两方按照职责比例承受赔偿义务。如果肇事方是机动车,由肇事方在交强险限额内承受全部的赔偿职责,超出强险限额部分,由两方按照职责比例承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到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花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花费以及因丧失劳动本领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事实上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根据你的问题提供如下法律建议: 1,交通意外首先由交警出具意外职责认定书区分职责承受,你们能够根据意外认定书以另一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有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另一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够的部分由两方当事人根据意外职责认定书区分职责比例承受赔偿职责。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能够直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2,人身损害赔偿的事项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赔偿费等。 3,建议在无详细询问律师之前不要轻易私下跟另一方达到一次性赔偿协议,否则,你的后续治疗费就可能不能要求赔偿,或者赔偿数额很可能偏低,而你们一旦达到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得后悔。以上解答,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1:脑梗塞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现由家人自己承担,全部现金支付治疗费用需要3--5万,家人觉得自己有医保,肇事者又不肯承担,要是自己用医保结算,付出的费用还能索赔吗? 答:关于医疗费,原则上不能重复索赔。除非你在第一次索赔时不提供原件,之后索赔时,对方不知道,这样才有可能重复索赔。 2:肇事人对家人并发的脑梗塞和以后康复护理是否要付一定的赔偿责任。有必要申请因果关系鉴定吗? 答:脑梗塞的费用到底应当由谁承担,归根结底还在于脑梗塞是否与交通事故有关,这实际上是可以通过鉴定来确定的。 另外,药物治疗也有可能引起这方面的副作用,如果是因为治疗原因而引起,那就还是与交通事故有关,还是应当由对方赔偿。 建议你们不要现在做因果关系鉴定,可在法院诉讼过程中由法院委托鉴定,以避免程序上的拖累。 3:这种情况一般会不会被判定为无因果关系。鉴定的费用又由谁承担呢? 答:在没有鉴定结论之前,各种可能性都存在。 若鉴定结论显示有因果关系,则鉴定费由对方承担; 若鉴定结论显示无因果关系,则鉴定费用由您方自己承担。 做鉴定是否有利?如果鉴定结果不存在因果关系,就要自己承担医药费和鉴定费。要是鉴定结果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肇事方是承担全部住院费用,还是只是一部分费用。因为家人60多岁了医保报销后自己只需支付很少的费用,要是肇事者只是承担一部分费用,自己反而要支付的费用比医保结算多很多。 答:鉴定花钱应当不多,建议直接在法院诉讼过程中处理。 如果鉴定证明存在一定因果关系,那就要由对方承担所有费用了。 法院在这种问题上会偏袒受害方的,放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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