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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偶属于自然死亡的,夫妻一方需拿着死亡证明上派出所更改户口本即可,然后就可以在登记结婚即可。 (二)如果配偶一方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
①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对于丧偶一方,需要拿出丧偶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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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按照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及《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要求,婚姻状况为丧偶的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需提交丧偶证明(包括结婚证明及配偶死亡证明)。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副处长葛东升告诉北青报记者,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当事人提交此证明会存在一定的困难。“部分丧偶当事人的配偶可能去世时间比较长,配偶死亡证明或已不在手中,需要重新找资料、跑部门开具死亡证明,过程会比较繁琐。”葛东升表示,本着让“百姓少跑路”的宗旨,市民政局将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民委等多个部门的死亡人口数据,与市民政局的殡葬火化数据整合,并纳入本市婚姻登记数据库,形成婚姻登记相关数据库。数据库中的死亡记录可以作为丧偶当事人再次办理婚姻登记的依据。
丧偶再婚,一般只需要公民提供再婚双方有效的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再婚一方相关的婚育证明等资料就可以申请办理结婚手续。 再婚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需提交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询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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