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与保险公司协商,三方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对方对协商结果不满意,导致协商不成,但又不向法院起诉的,当事人也可以选择暂不予处理,这对当事人也不会...
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可以代理你索赔。交通事故受害者不要保险公司理赔,可以将赔款强制打到受害人账户上,再次拒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交通事故全责,保险赔付: 第十二条车辆损失险按以下规定赔偿: (一)全部损失 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二)部分损失 以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费用。 保险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计算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的计算基础(含免赔金额)等于保险金额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十三条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991年9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9号)、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数额。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 绝赔偿。 第十四条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保险人不再负责。 第十五条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第十六条保险车辆、第三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1、关于定损理赔期限问题:我国的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在达成协议10日赔偿,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在3日内作出拒赔通知书。 2、关于保险公司反复认为材料不齐全的做法明显不合理,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3、关于保险公司不及时定损理赔的问题,可以以物价部门作出的评估报告作为理赔依据。 保险公司拖延不赔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及时通过法院诉讼方式解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所以,你可只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丰支公司为被告,起诉该保险公司,要求其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0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1,188人已浏览
5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