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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六十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
1、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 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交通事故责任,没有违法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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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有哪些: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主要如下: 1、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 2、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3、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 如果有违章行为,且行为与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时就应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来估定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主要如下:1、当事人是否有违规行为2、违规行为与事故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3、违规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是多少?如果有违规行为,行为与事故有因果关系,应根据当事人的违规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来评价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划分为全责.主责.同等责任和次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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