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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对发生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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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个人认为学校对于事故的发生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请原谅我这么晚才给你答复,因这段时间开庭案件太多,整理材料占时间很多。你的损失要由校长承担。具体项目包括:医药费,(以单据为准,实报实销)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住院天数乘以6元每天),后续治疗费用(即以后的的整容费),残疾赔偿金(如果你是农村户口按照伤残等级该数据为5641x20年x10%--20%=如果城镇户口为16305x20年x10%-20%=,因为你没告诉我具体到底几级伤残,)精神损害赔偿金(约1万元),具体你能得到的数额按照以上标准计算即可。关于误工费学生是没有误工费的,因为学生没有参加工作,没有收入。误工费是因为治疗伤势减少的收入。
未满18周岁学生在学校打架造成对方鼻骨粉碎性骨折,学校有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受伤同学的医疗费、护理费和家长陪护的误工费,大部分由打人学生的家长支付,少部分由学校支付。具体支付比例,可由打人学生家长和学校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上法庭进行民事诉讼,由法官调解或者判决。学生不负刑事责任。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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