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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该《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因此,改名应到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申请。只有在户口登记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这样合法地有效地改变了自己的名字,新名字才能够具有法律上的效力,才能为法律所认可。
关于公安机关改姓名的情况,原则上成年人一般不给予更改,但出现有歧视、侮辱性的姓名时可以给予更改。针对你说的这种情况是可以给予更改的,但申批程序可能要比一般的多。 如果有以下情况可能会导致你改名不成,第一你是有违法犯罪经历,第二你已经改过至少一次姓名。 现在我先告诉你准备那些材料,1、你要写一份申请,理由就是你的名字包括谐音,对你存在有歧视和侮辱性,已经影响你的生活和工作,甚至影响你对你名字的厌恶,举例说明,你的朋友或都他人利用你名字对你进行侮辱的例证,不少于三个例子。这样就有对你现有名字对你来说存在侮辱和歧视性的说服力。要说明这也是你决定更改姓名的主要原因。 2、带上你现有的户口本和身份证,最好在你们村居委会、学校或单位出据一个证明,证明平时确实有人利用你名字的特殊性对你进行讽刺和嘲笑。 3、如果你以前有犯罪经历你要如实在申请中填写,因为你不填写也被查得出来,所以你写了就增加了你的诚信度和你对你自己以前的历史的认识太度,对你有好处。不棕这个我相信你没有这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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