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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应当咨询当地房管部门,可出具离婚证等材料到公安机关申请变更户口簿婚姻状况。以浙江省为例,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
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未填,需要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到所属派出所办理户口本信息更正。《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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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不明的,公安机关可在户口簿婚姻状况栏登记为“其他”,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持结婚证到公安机关申请变更户口簿婚姻状况。以浙江省为例。《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第五十八条公民的籍贯、出生地、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兵役状况、服务处所和职业等户口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或者出现差错的,可以由本人或者户主,凭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更正登记。
你们派出所的回答有问题,在户口本上直接显示已婚是派出所必须做的义务,但是他们实际上将女方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这一条捆绑在一起了。那么你能不能不搭理他呢?实话,不能,你还真的就按照他的要求办,胳膊是扭不过大腿的。怎么办呢吧女方的户口迁到你现在的户口所在地就了,让你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变更婚姻状况,很简单。但是这里有个最大的B,就是如果你的户口扔在学校,你完蛋了找你们校务办花钱摆平吧,或者你直接把派出所所长摆平吧,说实在的不知道你在什么地方,所以摆平哪个比较便宜,我也不清楚,你找你的上几届的师兄们问问吧。
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未填,需要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到所属派出所办理户口本信息更正。《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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