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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委托他人去办。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当事人可以亲自到场,车管所确认机动...
也可以委托他人去办。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当事人可以亲自到场,车管所确认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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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需要看你申请补办啥凭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三条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启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未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但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变更、转移或者抵押登记的,应当在申请前向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1.提供《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办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并在《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上签字,机动车所有人不签字。
北京市车辆管理规定补办登记证,如果是个人的车,车主本人拿上行驶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十八里店车管所办理,单位车辆需要法代和公章,本车必须到现场。个人车辆的原始购车发票丢失2002年以前的车辆,车主本人到场填写发票丢失承诺书,本人签字,就可以代替原始购车发票使用;2002年以后的车辆,可持加盖销售单位章及工商验证章的发票复印件代替原始购车发票使用。单位车辆的原始购车发票丢失2002年以前的车辆,车主单位填写发票丢失承诺书,盖上公章,就可以代替原始购车发票使用;2002年以后的车辆,可持加盖销售单位章及工商验证章的发票复印件代替原始购车发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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