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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也不合法。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市是1260元,其中不包括保险,也就是说实际发到你手里的工资不能低于1260元,你可以要求单...
人民网北京7月13日电(尹星云)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890元调整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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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7:06:09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人民团体,中央、部队在京有关单位及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增加低收入者收入”精神及中央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的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7.2元、每月不低于126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8.05元、每月不低于1400元。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二)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四)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二、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4元/小时提高到15.2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33元/小时提高到36.6元/小时。以上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三、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企业,要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保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应得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四、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企业,原则上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工资;因生产经营困难确需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岗位劳动者工资的,应当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或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六、上述各项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七、本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北京市目前经济已复苏,初步具备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现行为每月800元)的条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去年北京市受金融危机影响,曾暂停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今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时间可能仍和往年一样,在7月1日进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历了去年暂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之后,今年北京市已初步完成了测算,确定将可以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经济和就业的状况都比较好,此外物价和水价都有所上浮,这些都是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条件。”
目前,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是自13年1月1日起调整后执行的,每月是1540元 同时,北京还将相应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其中,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4元提高到每小时15.2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33元提高到每小时36.6元。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的是“净收入”,其中不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如果用人单位在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再扣除劳动者的社保费用,属违规行为。同时,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高温、有毒有害等特殊环境条件下工作领取的津贴,在节假日或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从事劳动所得的加班、加点工资,也不应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劳动者依法享受的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等保险福利待遇,也须由企业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外,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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