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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的事项,其中,第七款就是关于征地补偿款的使用、分配方案的事项。...
赔偿款一般四十五个工作日到账。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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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款作为征地补偿中最大的一项,其分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最为重要的事项之一,关系到每个成员的切身利益。因此(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涉及到征地补偿款的使用和分配方案必须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方可办理。那么到底应该怎么开会怎么讨论决定才算是合法的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有明确规定,首先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其次村民会议所做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如果村里没有召开村民大会或户代表大会,没有经过合法表决通过,该三六九等的分配方案就是违法的。如果确属违法,你可以起诉村委会,认定其侵犯你的合法土地补偿权益。也可以向乡镇或县政府以及国土部门举报,要求监督纠正村里的违法分配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关于“提留款”。农村提留款是指向农民收取的“三提五统”即: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提留和五项乡镇统筹。中国在2002年全国农村税费改革时,就已经取消了提留款。如果现在还在扣提留款显然不合理,也不合政策。
村里的拆迁补偿政策由村民大会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 (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1、你和家里与“当地政府拆迁办公室和开发商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合法有效。2、拆迁安置补偿合法有效,不论什么时候履行都应该按照原来《协议规定》履行。3、地方现在的权力不会高于“当时的拆迁政策和你们的拆迁协议规定”。4、现在的地方政府或者开发商不履行5年前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你们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履行协议,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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