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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支付年限的计算方法如下: 1、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按期给付到其独立生活时止,一次给付的,原则上计算到十八周岁; 2、被扶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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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度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到18岁;被抚养人没有劳动能力和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岁以上的人,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七十五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和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受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可以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负担对象为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其中,对于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则满足以下条件: 1、扶养人(即受害人)依法对其承担扶养义务; 2、被扶养人已丧失劳动能力(以有鉴定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为准); 3、被扶养人无其他生活来源(如有退休工资者不属于此); 4、被扶养人为成年人,即实际年龄在18周岁以上; 5、是扶养人的近亲属(如父母、夫妻、子女等)。 所以,受害人配偶若是满足以上条件的,那么就可以主张被扶养人赔偿,否则的话,要求赔偿的则不能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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