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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的廉租房每次一般能住一年,各地廉租房租住年限有所区别。大部分城市廉租房一年一签,一年后有关部门对租住人的经济条件进行审核,仍符合廉租房租...
申请的廉租房一般每次可以住一年,各地廉租房的租赁年限不同。大多数城市每年签一次廉租房。一年后,有关部门将对租户的经济条件进行审查。如果仍然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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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修订后的《关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公共租赁住房的年限从租赁合同时间延长。一般不超过5年调整为一般不超过6年。在此期间,每两年签订一次合同,并可续签两次。很长一段时间很容易造成不公平,如果每三到五次审查,也是浪费人力和物质资源,有些人建议直接发送租赁优惠券,让住房困难的人在住房困难期间获得优惠券,一旦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停止发行,但这更浪费人力和物质资源。
住廉租房的规定条件如下: (1)家庭成员具有市区城镇常住非农户口且实际居住的; (2)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5倍之内即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水平的; (3)无房户或现住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户住房面积低于45平米)。需提交的资料:(1)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低保证或人均经济收入在低保2.5倍之内的证明(所在单位或社区调查证明);(3)家庭住房状况证明(产权证、安置房、廉租房、公房、单位房); (4)其他需提供的材料(结婚证、供养关系等)。只要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申请人携带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户口簿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低收入证明、住房状况证明以及相关材料向社区申请。经社区初审后,报街道办事处、民政、房管等部门核准审批。
廉租房租赁期限为一年,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未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未退回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采取调整租金等方式处理。《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 (二)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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