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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需要您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1、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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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哪里办理离婚手续的问题,以下简要回答。离婚一般在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根据我国婚姻登记的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籍所在地办理。但是,离婚不仅可以在民政局登记离婚,还可以向法院办理诉讼手续,管辖法院不一定是户籍地法院。《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地址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夫妇多年住在异地工作,感情不离婚时,可以在对方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居住地起诉离婚。这里需要的资料是派出所和街道,居民委员会(村委员会)发行的居住证明书。因此,离婚手续可以在户籍地办理,也可以在常住地的法院办理。
离婚可以向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中国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只有两种:民政局协议离婚和法院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就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达成一致,双方将携带结婚证、身份证等其他相关证件,亲自到原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不能达成协议的,只能由法院调解或判决。
办理离婚手续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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