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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
看具体情况。 1、在我国与保释相对应的概念时取保候审,属于强制措施的一种; 2、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不用坐牢,具体是否需要坐牢是由法院最后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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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事诉讼的规定,刑事强制措施比较多,等待审查是其中之一,等待审查需要向司法机关申请,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等待审查的人有保险和财保两种,等待审查的人结束了吗?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等待审判只是刑事案件调查的开始,不是关闭,而是真正的关闭是法院作出最终的判决。等待审查是指侦查机关命令嫌疑犯提供担保人或支付保证金发行保证书,保证不逃避或妨碍侦查,遵循的强制措施。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也不需要逮捕,但需要对其行为自由作为一定限制的嫌疑犯采用。等待审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逃避调查,起诉和审判,提交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发行保证书,保证随行,不拘留或暂时解除拘留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被告人或者他们的亲属凭“解除保释通知书”直接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释金,不必在找公安机关。凭“有关法律文书”也可以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释金。“有关法律文书”是指能够证明案件已经结束的法律文书。
治安拘留十天可以保释。 2、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3、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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