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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外墙装修装饰、建筑屋面使用和广告牌、防盗等设施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违法划定停车泊位和设置其他设施、...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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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消防通道一般不会扣分,会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依据相关规定,对于违停行为,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1,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投诉。 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三条规定,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公安机关确定。 第九条规定,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二)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七)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我国《新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如有违反本规定,根据《新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本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只要消防通道不被占用应该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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