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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义务的内容包括:(1)最基本、最低层次的物质赡养,包括住房、生活费、医疗费、劳动。;(2)精神赡养和赡养义务不是单一的物质帮助形式,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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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子女对父母的赡养。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1)经济上供养有扶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要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赡养费用。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条件;对于不能或不愿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 (2)生活上照料生活上照料是指帮助年迈体衰的父母《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2、晚辈对长辈的赡养 《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即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可知,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不仅是道德上的要求,也是法律上的要求,而且子女除了对父母进行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还需要精神上慰藉,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1.没有。 2.成年子女对其父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3.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所以,侄儿侄女不是叔叔的儿女,对其无赡养义务。 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
首先,入赘不是过继,也不是送养,其与生父母关系依然没有解除;其次,你叔叔依然有赡养你爷爷的义务;其三、老屋子是你叔叔的婚前个人财产,与你婶婶没有关系;其四、你叔叔处理自己的财产于法有据,并且有协议在,对你们有约束力;其五、只要你爸爸与你叔叔一起去过户就可以,不需要经过的婶婶同意,其六、你婶子没有起诉的资格,即使起诉也要驳回其诉讼。我的回答您是否满意,请回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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