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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
产假的分类必须享受的休假1.产假: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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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五十日,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
哺乳假请假单范文如下:请假条尊敬的领导:我于20**年*月**日生育宝宝,至今宝宝已**月。由于目前实施“朝九晚五”作息制度,且本人家住地离单位较远,中午回家哺乳时间较紧迫,为配合单位规范管理,现申请每个工作日中午休哺乳假一小时(13:00—14:00),直到宝宝断奶为止(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恳请领导批准为盼!申请人:20**年*月*日
女职工哺乳假不用哺乳应该正常上班。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推动计划生育,促进优生优育,提高民族素质,国家制定了女职工哺乳假的规定。具体如下: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1](已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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