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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怀疑自己遭受套路贷的,是可以报警的,但要公安机关立案,就需要提供与套路贷有关的证据,如合同书、还款转账记录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
遭遇套路贷,当事人可以收集、保留证据,报警处理,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根据《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20条规定,对于以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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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套路贷,当事人可以收集、保留证据,报警处理,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根据《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20条规定,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的,应当根据案件具体事实,以诈骗、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抢劫、虚假诉讼等罪名侦査、起诉、审判。
一般来说,套路贷是以诈骗罪来定罪处罚,因为套路贷的本质特征是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手段侵占借款人的合法财产。另外,如果对方在催债时采用殴打、非法拘留等手段,或者暴力威胁借款人及其家属,则有强盗罪、恐吓罪、非法拘留罪的嫌疑。如果对方起诉借款人,可能会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以虚假诉讼罪的嫌疑。建议及时向警方以下证据:1、录音:每次与贷款机构见面谈条件.签合同.催收.聊天等对话都录下来;2、短信.微信:留下所有与贷款机构沟通的信息,如果对方发送暴力.威胁.恐吓.滋扰等信息给借款人或家人,也予以保留;3、任何合同.协议.书面文字.转账凭证;4、视频录像:因为大部分套路贷都是口头谈条件,签虚高借条,如果有必要,可以以隐蔽的方式录下相关视频。
遭遇套路贷,当事人可以收集、保留证据,报警处理,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根据《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20条规定,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的,应当根据案件具体事实,以诈骗、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抢劫、虚假诉讼等罪名侦査、起诉、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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