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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2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 (一)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行政复议结果未作出前,不得提起行政诉讼,复议结果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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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中止后,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期间不得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行政复议中止后,如果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应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但对于(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与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与行政复议的;(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权利义务承受人尚未确定的,行政复议终止的原因在60日内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如下: 1、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条:“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解释行政复议法第8条排除了下列三种行政复议情形:内部行政行为:行政处分及其他人事处理决定。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而给予的一种惩戒。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如劳动部门对劳动争议的调解;《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的对环境保护管理行政部门就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所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可提起民事诉讼,而不得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原则上不作为行政复议对象,但有例外,如行政复议法第7条的规定。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如下: 1、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条:“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解释行政复议法第8条排除了下列三种行政复议情形:内部行政行为:行政处分及其他人事处理决定。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而给予的一种惩戒。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如劳动部门对劳动争议的调解;《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的对环境保护管理行政部门就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所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可提起民事诉讼,而不得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原则上不作为行政复议对象,但有例外,如行政复议法第7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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