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时间根据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一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
根据我国法律,不同行政案件的行政处罚期限不同。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的,对公民处以50...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对应当退还原主的财物,通知原主在六个月内来领取;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遇有特殊情况的,可酌情延期处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行政处罚需要2年之内提出,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但是,违法行为在两年之日未被发现,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在出现法定事由时,2年行政处罚追诉时效可能被中止、中断或延长。
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件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天;案件特别复杂,延期后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应当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听证、公告、鉴定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件处理期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42人已浏览
264人已浏览
319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