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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立案标准是五千元。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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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恶意透支都属于违约行为,需依照信用卡领用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恶意透支行为包括两种基本行为方式: (1)一是超过规定限额透支,即超过信用卡章程的规定或者发卡银行的允许透支。 (2)二是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归还本息。
恶意透支信用卡是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信用卡或者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二)使用无效信用卡;(三)冒用他人信用卡;(4)恶意透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3个月以上仍不归还的,视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金额在10万元以上不足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金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在银行催收后尽快还上是不会判刑的, 如果恶意透支,无力偿还,属于信用卡诈骗罪,会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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