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诉讼受理费是法院先受理后,拿着受理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缴纳受理费的,具体看是什么立案,经济困难的还可以减免。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
对于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对方不履行的,可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有权依法检查、拘留、冻结、拍卖、出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注:行政赔偿案件不收费。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2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院交的诉讼费,退费流程如下: 1、案件当事人可自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根据生效文书内容向法院案件承办部门申请诉讼费退费。 2、提交退费申请材料,包括申请退费金额、收款方姓名(或户名)、银行账号、详细的开户行名称等信息,申请退还给自然人的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案件承办人应审查退费主体资格及退费材料的完备性,依裁判文书为依据准确计算退费金额。 4、退费窗口工作人员收到《支出报销单》及附件后填制相关退费表格并移交财务室。
缓交诉讼费有期限是由受理案件的法院决定的,但是再次决定的时间内一定要缴纳诉讼费,不然就是按照自动撤诉(上诉)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批准当事人申请缓交诉讼费用后对有关问题应如何处理的复函(1993年6月3日法函〔1993〕50号)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皖高法经请字(1993)第01号关于当事人申请缓交诉讼费用人民法院批准后对有关问题如何处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原告起诉或上诉人上诉,应当按规定交纳诉讼费,如果在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七日内未预交但提出缓交申请的,只要人民法院同意当事人缓交,案件应立即开始审理。 二、原告或上诉人在人民法院的规定的缓交诉讼费期间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除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人民法院决定减交或者免交的外,应按自动撤回起诉或上诉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70人已浏览
316人已浏览
827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