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收费就要负责。r既然收取了费用,就说明对存车承担了保护责任,一旦发生车辆损害,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物业向外来车辆收取停车费是合理的,物价部门对此也有统一的规定。 2、收费标准必须对外公示,否则就涉嫌违规。 3、市城区所有小区的收费标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如果能找到这个砸车盗窃的人,你的损失他自然应当承担,失窃数额2000元以上,涉嫌盗窃罪,在2000以下的,看车损,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二、停车场的责任,要看这个停车场收费数额的多少来定 1、停车费和保管费不是一个概念。停车费是指物业对车辆进行泊位安排、引导、停放服务;保管则是对车辆的损害、丢失承担绝对责任; 2、存车时,车主与停车场明确约定或可依实际情形推定停车场承担保管义务的,停车场应对停放的车辆被盗、受损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在营利性专业停车场停放的车辆如果被盗,停车场就应承担法律责任(有合法免责理由的除外)。因为,此类停车场设立的主要目的就是收费保管,并不是出租车位;车主的本意更是委托停车场保管,车主与停车场之间形成保管合同法律关系。 3、存车时,车主与停车场明确约定或可依实际情形推定停车场不承担保管义务的,停车场不应对停放的车辆被盗、受损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无人管理的公益停车场就不应该对停放的车辆被盗、受损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因为此类停车场为政府城管、交通、道路等管理机关在闹市区、马路边、景区等处划定的停车场,一般无人收费、无人管理,车主自享停车之便。由于有关部门只是划定停车场,并未提供保管服务,所以车主与停车场之间无法形成保管合同关系。 4、务的停车场的赔偿责任一般应比有偿提供保管服务的停车场的赔偿责任轻;收费高的停车场的赔偿责任应当重于收费低的停车场的赔偿责任。 三、如果你和物业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了,物业对车辆的保管责任,或者对安全负责,则物业应当承担责任。 四、因此,分析你的情况,你交了停车费,在有收费有保安的停车场停车,应当属于保管合同,停车场对你的损失应当负责,物业公司外包停车场,仍属于责任主体,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建议你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根据法律规定是可以收取的,但是物业公司要公布钱用在哪了,而且要通过业主委员会同意。如果小区的停车收费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登记许可,明显属于违规收费,车主可拒绝交费。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不再实行政府定价,改为市场定价。《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自治管理组织的设立及指导和协助】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小车违停在同一个地方,不管多久都不可以重复开罚单。小车违停在同一地方,构成一个违法行为,即构成一个违法停车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的规定,违法停车的,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32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因此,小车违停在同一个地方的,不管多久,都只能给予一次罚款的行政处罚,而不能重复处罚,即不能重复开罚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9人已浏览
337人已浏览
462人已浏览
2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