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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肇事逃逸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两种,具体情况如下: (一)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撞人后逃逸的受害者可以由保险公司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可以由道路交通事故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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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赔偿责任,可以在事发地起诉,要求肇事者承担交通费、误工费、车辆损害相关的维修费、折旧费等
肇事逃逸造成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就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肇事逃逸赔偿金额计算: 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丧葬费=湖北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被扶养人生活费=湖北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一、答案肯定是否定的。逃逸属于逃避责任,这种行为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 二、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车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 (二)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 (三)保险车辆在竞赛、检测、修理、养护,被扣押、征用、没收,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 (四)牵引其他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或被该类车辆牵引; (五)保险车辆转让他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保险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十五条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 三、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 (三)学习驾驶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的; (四)实习期内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五)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 (六)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驾车的; (七)利用保险车辆从事犯罪活动; (八)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九)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车辆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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