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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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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对于犯罪嫌疑人未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2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1个月。
犯罪嫌疑人,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条件就能够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本质条件没有区别,就是程序会不一样。(1)概念上:(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法定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罪或者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但逮捕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逃避或者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为防止其社会危险,依法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拘留条件有两个:1、是指被拘留者犯罪的严重性已经达到应当逮捕的程度;2、情况紧急,情况紧急是指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时间按正常程序办理逮捕手续,必须采取紧急措施。作为公安机关,逮捕需要检察院的批准,拘留只需要县级以上公安局长的批准,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选择先拘留,再办逮捕手续,争取时间破案。(2)从实质性要求来看,拘留相当于逮捕的条件,但在程序上,拘留是暂时剥夺现行犯罪或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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