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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支票可以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根据《票据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将汇票金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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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书是票据的收款人或持有人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签名或书写文句的手续。背书时写明受票人姓名或受票单位名称的,称记名背书;未写明受票人姓名或受票单位名称的,称不记名背书。经过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人负有担保票据签发者到期付款的责任,如果出票人到期不付款,则背书人必须承担偿付责任。经过背书,票据的所有权由背书人转给被背书人。 1、支票仅限于在其票据交换区域内背书转让。 2、支票出票人向规定区域以外的收款人出票的,背书人向规定区域以外的被背书人转让票据的,区域外的银行不予转账支票背书受理,但出票人、背书人仍应承担票据责任。 3、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 4、背书连续是指票据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5、票据的背书人应当在票据背面的背书栏依次背书。背书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不可以。现金支票,只可以支取现金,不可以转帐,也不可以背书转让。如果是企业收到现金支票,应填制进账单连同现金支票一同送交(本企业的)开户银行,委托银行收款。如果是个人收到现金支票,可以到任何一家银行,(自己认为比较方便的一家),去支取现金。
需要背书。我国票据法规定,汇票的转让要采取背书方式,我国票据法规不支持只付不背书的转让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七条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汇票转让有两个要素:背书和交付,二者缺一都不构成汇票的转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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