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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证办理: 1、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2、暂...
1、申报:申请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书和申请资料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3、审查:公安内部审查4、制证:公安内部制证5、收据: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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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证办理: 1、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户口簿和《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的人员,由店方进行住宿登记;对其中应当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公安机关申领《暂住证》。
成都暂住证办理流程 1.外来人口需要暂住三日以上的,应当在到达暂住地之日起三日内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按以下规定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设立的外来人口登记站(点)办理暂住登记: (一)暂住在居(村)民家中的,由本人或户主持户主的户口簿申报登记; (二)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店铺、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雇主造册并负责申报登记; (三)暂住在建筑工地的,由建筑方和承建方的治安责任人申报登记; (四)暂住在寺观教堂的,由寺观教堂指定专人造册并负责申报登记; (五)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持租赁合同、公安派出所核发的《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许可证》申报登记; (六)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的,按旅馆业有关管理规定申报登记; (七)继承、购买或自建房屋居住的,由本人持房屋产权证及有关证明材料申报登记。
1、申请人到目前居住地受理点填写《苏州市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相关证明资料。2、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查资料,取得执照收据。3、第一次申请发票的免费非第一次申请发票的,按规定征收证明书的劳动费,取得收费票据。4、工作人员使用数码相机当场收集证人的头像信息。5、接受。申请人持有居住证受理收据,按时间规定向居住证受理点领取居住证。更换居住证的,必须携带旧证书更换新证书。别人代理的,必须发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完成后,必须在6个月内领取,过期不领取,重新申请作为补充领取。注:收到之前可以在网上查看进展情况,看看是否做好了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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