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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长在保障水上人身与财产安全、船舶保安、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方面,具有独立决定权,并负有最终责任。船长为履行职责,可以行使下列权力:(一)决定船...
独立产权指的就是物品的所有权是归于某一个人的或某一个单位的,拥有人在对所拥有物品进行处理(交易、抵押、赠送)时,不需要经过第三方的同意。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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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有投票表决权,独立懂事的投票表决权不受任何一方股东的影响,并且直对自己的表决负全部责任。当股东各方意见对立,表决结果不相上下时,独立董事这一票具有最终决定意义。另外,凡涉及公司关联交易,必须要有独立董事全体表决同意,否则其他股东人再多,代表股权再多也没用。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当事人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的人。司法实践中对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和诉讼权利义务分歧较大,产生了不同的认识,从而导致了实践中错列、乱列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现象的问题。笔者认为,在我国民事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包括两种类型:(一)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具有与当事人相类似的诉讼地位。因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虽然与已经发生的诉讼的当事人之间存在一定的依附性,但对于本诉的标的仍然享有权利或者承担义务。(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目的是知悉本诉的情况,这种辅助第三人只能站在当事人一方进行诉讼,虽然可以提供证据、进行辩论,但其所提供的主张和抗辩不得同主当事人相冲突,这种第三人不能请求撤诉,也不能请求和解,无权提出管辖权和上诉权。由此可见,在民事案件中,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和无独立请求权两种。
这种协议只能在你们之间产生效力,但对外是不能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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