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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根...
如果没有造成人体更大伤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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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公安、检察机关一般是以刑法第144条,“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来处理,但是实际上,刑法第353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和强迫他人吸毒罪”,不良商家在食品掺入罂粟壳以招揽顾客,应该以刑法第353条论处,属于欺骗他人吸食毒品的犯罪行为。
罂粟壳作为法律法规禁止的非食用物质,常被非法添加到火锅底料、自制调味料等餐饮配料中。公安部在《关于坚决制止和查处食品中掺罂粟壳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中强调,酒店在食品中掺罂粟吸引顾客是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或罂粟粉也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能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或罂粟粉,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关于“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2号),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上述餐饮服务单位中,已有25家被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犯罪侦查。律师表示,依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非法种植罂粟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依据犯罪情形不同,将面临最少管制,并处罚金,最高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刑事处罚。除种植罂粟行为单独构成犯罪,买卖、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分别构成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犯该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公安部在《关于坚决制止、查处在食品中掺用罂粟壳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中特别强调,饭店在食品中掺用罂粟吸引顾客的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该行为涉嫌欺骗他人吸毒罪,将面临处最少管制,并处罚金,最高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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