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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屋二次按揭抵押贷款系指已获得银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一手房和二手房)或经银行审批通过个人住房抵押“无交易转按揭”贷款的借款人,仍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抵押房产为抵押物,在该房产抵押价值大于原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内再向银行申请用于个人消费或经营的贷款。 申请所需材料 1.贷款申请表; 2.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还款能力证明材料; 3.原房屋买卖合同(预售合同)和发票; 4.经银行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 5.借款人与银行签订的原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文件; 6.原房产抵押贷款的还款清单和最近三期的还款账单; 7.提供贷款用途的证明; 8.抵押物房地产权利证明、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9.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
一是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抵押抵押(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四)抵押担保的范围;(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二是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登记要区分如下部门:(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押权人的证明材料: (1)授权委托书 (2)授权人的证明材料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抵押人的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证明书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借款合同 4、抵押合同 5、房地产价格评估书 6、房地产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7、以全民性质的房地产设定抵押的,必须有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抵押的证明文件。 8、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房地产设定抵押,必须经董事会通过 9、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产设定抵押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 10、抵押权人或抵押人为公民的,须本人亲自到我局办理;如本人不能前来的,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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