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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转,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原籍居民或村民委员会同意接纳你入户,并且与你签订接收协议或出具接收证明;(有些村委会可能会不同意,自己想办法...
原则上来说,办理不了该项: 1、户口投靠迁移的,在当事人已经结婚的前提下,以夫妻投靠为首选,已经申请该项而迁出户口的; 2、在夫妻关系存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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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必须符合条件: 1、当事人的户口要迁回原籍(禹州)的,必须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父母年户口本上无其他子女、年老无依等),并且当地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 2、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及户口迁入地的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原则上来说,不可以: 1、户口投靠类迁移时,夫妻投靠是首选:在当事人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户口已经迁入配偶的户口所在地的,是不能迁回原籍投靠父母入户;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事先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我想问一下怎么才能符合条件呢,我不懂啊,我想详细了解一下,最开始孩子因特殊原因将户口落在奶奶户口薄上了,为了上学方便才签到孩子爸爸的户口薄上,可是现在问题出现了,现在农村医疗保险上不了了,因在父亲非农业户口上,而城镇新农合也上不了,因为他虽在他父亲的非农户口薄上,但他体身的户口性质还是农业户口,改不了,想再签回奶奶户口薄上,派出所说,签出了不能签入的,所以我就不知该怎么办了,另外孩子的母亲也是非农口,因在外地并末签来,所这种情况下,请问我该怎么办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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