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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不安排工伤职工加班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工厂因为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并支付...
中国劳动关系在线#解答: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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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班正常调休的,应支付全勤奖的加班调休当天是视同出勤的 2、全勤奖是为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完善内部奖惩管理规定及福利制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促进公司管理工作而设置的一项奖惩制度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二)项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首先在工作日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因此,工厂周末加班,在工作日安排补休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部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发〔1995〕309号 70.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怀孕亲子鉴定也称胚胎期亲子鉴定、胎儿亲子鉴定,是指利用基因技术鉴定胎儿遗传意义上的父亲。那么怀孕亲子鉴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 怀孕亲子鉴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只要有资质做亲子鉴定,就有做产前亲子鉴定的资质,这些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从目前的法律法规看,对于亲子鉴定没有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是:鉴于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因此对要求作亲子关系鉴定的案件,应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进团结和防止矛盾激化出发,区别情况,慎重对待。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一般应予准许。一方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或者子女已超过三周岁的,应视具体情况,从严掌握,对其中必须作亲子鉴定的,也要做好当事人及其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 如果说鉴定牵涉到胎儿的权利,那么胎儿的母亲应该是其第一监护人,应该可以代为行使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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