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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口本上没有承办人盖章的,只要是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的,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2、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23条的规定,只要求常...
1、户口本上没有承办人盖章的,只要是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的,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2、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23条的规定,只要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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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口本上没有承办人盖章的,只要是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的,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2、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23条的规定,只要求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与居民身份证上的一致,并未对户口簿上应加盖哪些印章作出规定。同时,第23条第3款还规定:”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据此,只要常住户口簿是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的,就可以用来办理结婚登记。
1、户口本上没有承办人盖章的,只要是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的,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2、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23条的规定,只要求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与居民身份证上的一致,并未对户口簿上应加盖哪些印章作出规定。同时,第23条第3款还规定:”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据此,只要常住户口簿是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的,就可以用来办理结婚登记。
1、户口本上没有承办人盖章的,只要是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的,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2、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23条的规定,只要求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与居民身份证上的一致,并未对户口簿上应加盖哪些印章作出规定。同时,第23条第3款还规定:”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据此,只要常住户口簿是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的,就可以用来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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