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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加入行为,应对第三人的借款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所谓债务加入,是指第三人与债权人、债务人达成三方协议或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双方协议或第三人向...
从现实的角度来说,你必须得证明这是虚假的借条,你们之间并没有发生过真实的借贷关系。建议你要么选择报警,要么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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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协商解决或起诉。按照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法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可以分期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是现在社会上债务无法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法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拒绝偿还。
所谓的债务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产生法律效力。免债可以附条件或期限。有效条件的免除,例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内偿还本金,利息就可以免除。附加解除条件的免除例如,赠与人表示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经济状况恶化,赠与合同不再履行。免除附有效期的,例如,出租人通知承租人下月1日起不再需要支付租金。有终止期限的合同,如出卖人通知买受人,月底终止卖给买受人的商品的八折优惠。债务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意味着第三人不具有法律效力。免除为放弃债权,向债务人或债务人代理人表示后,会产生债务消除的法律效力。因此,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债务人收到转让通知后,即应当将受让人作为债权人而履行债务。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而成为新债权人,享有和原债权人同样的权利。借条由债权人写还是债务人写,如果由债权人写让债务人签字同样有法律效应吗,还是由债务人来写比较好?这个情况下最好让债务人写。 1、债权转让为处分行为,要求出让人应有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和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转让应当认定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或效力待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经追认后有效); 2、受让人是否应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有观点认为,受让人取得债权,属纯获法律上的利益,故依合同法的上列条款,只要有限制行为能力即可。但我们认为,除因受赠与获得债权外,其余情形多为买卖,认为受让人为纯获法律上的利益,与事实不符。所以受让人取得债权有对价的,也应认为受让人需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对受让主体有限制的,应当遵守相关规定。法律规定不得向外国人为转让的,受让人不能为外国人;法律对受让人范围有限制的,受让人不得为受有限制的人,如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贷款债权的受让对象,财政部财金[2005]74号通知第三条规定,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即不得受让不良贷款形成的债权。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虽然认定合同效力的依据只应为法律和行政法规,但上述情形下,应当可以认为相关人士参与受让,对于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有损。案例中如果受让人为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等人员,合同应当按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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